今年以来,高台县司法局新坝司法所积极践行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全面运用“四级七天”调解法,坚持抓早、抓小、抓苗头,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,努力把各项工作做细、做实,从源头预防和减少各类矛盾纠纷的发生,为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。
一是深入细致排查。司法所坚持“调防结合,以防为主”的原则,在矛盾纠纷排查预防上突出一个“早”字,组织村社人民调解员深入农户家中,全面排查各类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,分析研判矛盾纠纷发生的原因,及时妥善化解处置,做到早发现、早疏导、早化解,切实防范化解可能引发矛盾纠纷的苗头性问题,做到防微杜渐,防患于未然。
二是深入分析研判。司法所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每月分析研判制度,加强对矛盾纠纷的定期研判,及时汇总梳理各类矛盾纠纷信息,掌握了解第一手情况,分析研判趋势动向,制定有针对性的矛盾纠纷化解方案,找准矛盾纠纷化解的平衡点和着力点,用心、用情、用力打通矛盾纠纷的症结,促使矛盾纠纷当事人打开心结、达成共识。
三是深入跟踪回访。司法所对已经化解的矛盾纠纷坚持跟踪回访,采用电话回访、上门走访等形式,了解调解协议的履行情况及当事人对调解工作的满意度。对需要分期履行的案件,根据当事人意愿,积极引导申请司法确认;对于还存在不稳定因素的案件,及时主动了解当事人思想动态,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,防止矛盾纠纷反弹升级,巩固人民调解工作成果。至目前,共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89起,调处率达100%。